案例 1
投訴人反映:他是黃陂區雙鳳大道522號虹景公寓的業主,近期公寓外墻脫落砸死了人,現在還沒有人維修。
經黃陂區前川街道辦事處調查,虹景公寓2009年3月底建成。2019年5月12日,住戶周某某被16層外墻脫落水泥塊砸中身亡。事故發生后,前川街迅速成立工作專班,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負責具體協調:一是與相關責任方協商賠償處置事宜;二是由街道、社區指導業主委員會統一意見,啟用維修基金;三是維修前設置警示標志,提醒過往居民注意安全。

設置警示標志
案例 2
鄭先生反映漢陽區赫山路漢府上院小區外墻大面積瓷磚脫落,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漢陽區調查核實,自2016年12月以來,不斷接到業主關于房屋外墻磚脫落的投訴,該區相關單位均已要求業委會和物業公司進行維修。
物業公司稱,截止2018年底,小區共發現3號樓有22處外墻磚空鼓、脫落,2號樓3處外墻脫落。開發商在保修期內進行過維修,但未能根本性解決問題,而現在已過保修期,只能動用維修基金,但業委會對此有不同看法。
開發商稱,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規定,房屋外墻保修期為2年,現已不在保修范圍。
業主委員會認為,掉磚問題發生于保修期內,開發商并未在保修期內徹底解決該問題,因此不同意啟動房屋維修基金。
2019年1月,街道、社區到現場查看,會同小區物業開展調查摸底,責令該小區物業在3號樓脫落嚴重點位安裝提示警示牌,設置警戒線。
2019年3月以來,街道、社區多次組織開發商、物業公司、業委會商討此事,但因小區業委會堅持認為問題出現在外墻質保期內,始終不同意啟動房屋維修基金,導致該項工作一直沒有進展。
6月3日,街主要領導帶領工作人員再次赴漢府上院現場查看瓷磚脫落情況,并已責成社區搭建平臺,繼續協調開發商、物業公司和業委會籌措資金,盡快啟動外墻脫落修復工程。6月15日街道、社區、開發商、物業公司和業委會等多方進一步協商解決辦法。

警示牌及警戒線設置圖
案例 3
張女士反映,她是沌口開發區湘隆時代大公館9棟的住戶,小區外墻脫落砸傷了她母親,要求消除隱患,賠償損失。
武漢開發區建設局第一時間召開街道、社區、物業管理公司、小區業委會等單位現場會,分析事故原因,研究處理意見。
經調查核實,湘隆時代大公館住宅小區于2009年竣工備案,已投入使用10年。因屋頂花架常年日曬雨淋,年久失修,且原抹灰層施工質量控制存在一定的問題,致屋面花架粉刷層脫落。
經初步調查測算,存在脫落的隱患部位底面面積約5350平方米,估算整治費用約90萬元。因所需費用巨大,擬由業主、物業管理公司按規定程序申請物業維修基金進行專項維修,但各方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還需要加大力度進一步協調。
案例 4
陳女士反映新洲區陽邏中百倉儲附近汽渡路68號老集資樓外墻瓷磚存在掉落問題。
經陽邏街潘家墩社區核查,該棟住房系原汽發廠1995年修建的職工宿舍樓,后企業改制個人買斷產權,不存在開發商,也沒有繳納維修基金。由于年久失修,該墻面瓷磚與墻體漸漸出現分離的現象,2003年開始出現零星墜落。
社區居委會于2018年12月份向小區居民發布了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六條: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以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民法通則》歸責原則,如果責任人不明確的,整棟樓或整個單元業主均會被列為責任人。社區工作人員上門挨家挨戶勸導業主籌措資金,及時修葺危險墻面,但沒能引起各業主的重視。鑒于此,居委會工作人員在路邊豎起警示牌,并對轄區居民告知該處隱患,避免通行。
隨后由街道安委會辦公室牽頭,召集片區民警、社區書記、網格員以及居民代表在現場召開座談會。專業修理公司建議將整個墻面瓷磚敲掉,隨后粉刷做防水處理。初步預計每戶需出資約4000余元,維修資金由各戶分攤,但業主代表認為費用過高,此方案在會上未獲得認可。
目前,街道安辦已指導社區將部分危險的瓷磚敲下。另一方面,在社區工作人員的努力勸導下,大部分業主已經同意出資修葺危險墻面,對于剩余少部分業主,勸導工作將繼續。


現場處置與協調圖
案例 5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業路和居名爵小區的業主反映小區廣場瓷磚高空脫磚。
武漢經開區稱:投訴人反映的和居名爵小區因開發商經濟糾紛問題,法人代表被判刑,資產被處置,該項目現既無開發商可追究,也無維修資金可動用。為了保證業主安全,屬地街道臨時搭建了應急安全通道。同時,街道通過第三方進行了初步測算,約需要1300多萬元。因資金巨大,該方案擱置。下一步,將組織各方進一步協商。
小編結語:
明天和意外,你永遠不知哪一個先來,這句話表達的是生命可貴、人生無常。當小編看了一個又一個投訴案例后,仿佛看到了意外就在今天、危險就在前面。因為不知道會在何時、會在何地,你我會被這把懸在空中的劍擊中,也許是匆匆走在街頭時,也許是漫步小區里。
從上述幾個案例看,相關部門、街道、社區想了很多辦法、做了大量工作。但實話實說,這些工作多半是應急或應景之舉,還沒有徹底解決問題。
的確,要徹底解決問題需要克服很多困難,如沒有開發商的問題、無維修金問題、過了保質期的問題、維修金動用流程問題等等,但是無論多大的困難,在人的生命安全面前,都不允許講條件、不能夠談價錢。
人命關天。公布這些案例是希望各相關部門盡快建立責任追究制,特別是落實開發商建筑質量終身責任制,只有嚴格的制度才能把好源頭關,同時,千方百計、想方沒法破解難題,盡快解決已發現的、防范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讓我們的城市更安全。
來源:武漢市長專線 本文旨在傳播有用信息,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